中山沙溪镇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食堂管理人员公告

导语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食堂管理人员7名。现将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沙溪镇公办中学食堂管理人员2名;

  2.沙溪镇公办小学食堂管理人员5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4.男女不限,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年龄计算至2024年9月30日止,即197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情况与任职要求:具体详见《沙溪镇公办中小学食堂管理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

  3.报名地点:沙溪镇中心小学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沙溪镇公办中小学食堂管理人员报名表》(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

  (2)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高级餐饮服务),如暂不能提供,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5)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保证明和工作证明;

  (6)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二)面试

  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后,综合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筛选,按1:3的比例确定并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沙溪镇政府网站公布成绩和入围体检名单。

  (三)体检

  应聘人员经面试确定为体检人选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沙溪镇政府网站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依次替补。

  四、聘用

  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聘用。

  五、咨询事项

  本公告由沙溪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黄先生0760-87798470

  附件1

  沙溪镇公办中小学食堂管理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

  沙溪镇公办中小学食堂管理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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