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招聘对象/薪酬待遇/报名时间/联系电话)

导语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举办,委托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是全国131所、广东省10所之一、中山市唯一一所集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因学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职员。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录用者为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职员,根据学历、职称和所聘岗位,税前年收入约8万至9万元。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8:30至2025年4月9日17:3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上传如下附件(PDF格式,新媒体作品除外):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仅限组织员、新媒体平台运营岗);

  (4)最高学历期间的学习成绩单(本人须在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有学校教务部门盖章)(仅应届毕业生);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需写明岗位或工作内容);岗位要求提供新媒体作品的,需作为附件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兆)。

  (7)本通告涉及的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须使用同一身份证。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资格审查

  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5年4月12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五)考核

  (1)初次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初次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及安排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zstp.edu.cn/)上另行通知。

  初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初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5确定进入终轮面试人员名单。如人数达不到1:5,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终轮面试。初次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终轮面试。

  (2)终轮面试

  面试时间及安排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zstp.edu.cn/)上另行通知。

  终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终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终轮面试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如终轮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终轮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对其进行考察。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

  (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3)拟录用人员因公示结果导致不能录用的;

  (4)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终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0-88291712,联系人:吴老师。

  投诉电话:0760-23320939,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下载: 2025年第一批合同制职员招聘岗位表.xlsx

  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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