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办理条件

导语 如何将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他的办理条件是什么,你一定会很纳闷吧,想要去了解,本地宝小编整理了养老保险视同缴费的核定条件,为您解答疑惑,希望您满意。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办理视同缴费账户核定:

  (1)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集体企业、镇区社办企业的干部、职工、合同工;

  (2)1998年6月前(含6月)参加工作,具有视同缴费工作年限,目前仍未办理退休手续和视同缴费账户的;

  (3)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的;

  (4)港澳台人员以及持有中国护照的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中山养老保险查询入口、养老保险缴费指南、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标准查询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