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材料
导语 优待证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中山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一)退役军人优待证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5.本人可以现场拍照(推荐),也可以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 JPEG 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为20KB-50KB】。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5.本人可以现场拍照(推荐),也可以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 JPEG 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为20KB-50KB】。
注:非本市户籍在常住地申请所需材料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
扩展阅读
持证人凭优待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
国家将不断调整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项目,以优待证为识别认证载体,充分发挥优待证服务使用功能,更好地为持证人服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退役军人】可获申领入口、申领材料、申请方式、优待待遇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