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材料

导语 补贴对象为在本市依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申请条件:本市企业吸纳本省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提升技能。

  中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材料

  1、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计划

  2、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计划学员名册

  3、“以工代训”考核记录

  点击下载: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计划

  点击下载:企业“以工代训”学员名册

  补贴申领

  1、培训报备

  企业招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向参保企业所在地人社分局报备,并提供“以工代训”培训计划、学员名册

  2、补贴申领。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企业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参保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基本账户;就业困难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就业困难人员的相关证件信息,并提供以工代训考核记录,向参保地人社分局提出申请。

  人社分局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贴申领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支付补贴资金。

  3、培训要求

  企业应建立完善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档案(包括: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就业困难人员证件信息、培训台账等),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以备核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困难补贴】可获网上申请入口、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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