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能跟汇算清缴一起申报吗?
导语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
中山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能跟汇算清缴一起申报吗?
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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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婴幼儿附加扣除】可获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入口、填报操作指引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