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婴幼儿子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婴幼儿范围

导语 3月28日,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发布。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中山婴幼儿子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婴幼儿范围

  婴幼儿子女包括: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等受到纳税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新消息

  3月28日,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发布。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点击查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手机填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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