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导语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中山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包括在中山市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点击查看: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即在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内,参保失业人员只可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

  补助金标准

  在中山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55元/人·月(即我市事业保险金标准的50%)

  在中山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56.5元/人·月(即我市事业保险金标准的1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补助】可获申请条件/材料、网上申请入口/指南、补贴金额、线下申请地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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