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失业补助金可以申请第二次吗?

导语 每个参保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因此失业补助金不能申请第二次。

  中山失业补助金可以申请第二次吗?

  答:中山失业补助金不可以申请第二次,每个参保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扩展阅读

  中山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在中山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55元/人·月(即我市事业保险金标准的50%)

  在中山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56.5元/人·月(即我市事业保险金标准的15%)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补助】可获申请条件/材料、网上申请入口/指南、补贴金额、线下申请地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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