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成功后,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及其配偶可在贷款放款后申请提取公积金,可办理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或委托自动转账业务。委托自动转账业务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期间每30日自动审批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成功后,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及其配偶可在贷款放款后申请提取公积金,可办理公积金按月冲还贷或委托自动转账业务。按月冲还贷业务,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住房公积金至其还贷扣款账户,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一种委托业务。公积金按月冲还贷业务可登录“粤省事”平台办理。

  委托自动转账业务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期间每30日自动审批提取,提取额为该笔贷款当期已偿还贷款的本息(含提前还贷部分)。委托自动转账业务可登录微信公众号“中山公积金”或“粤省事”平台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咨询缴存多长时间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与缴存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并且申请贷款前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从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者缴存人从异地转入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如符合上述缴存时间以及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他规定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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