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山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劳动者通过自学或者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参加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
2025中山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办理条件
1、劳动者通过自学或者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参加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
2、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3、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含学生学 徒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均只可享受一次,累计不超过3次。
4、劳动者的身份认定以劳动者申领补贴时的身份为准。参加培训时符合申领条件、但申请补贴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审核发放相应补贴。
办理对象
粤人社规〔2023〕13号(2023年8月15日正式实施)
①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外,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就业的劳动者(含在粤就业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
②补贴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劳动者应年满16周岁,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我市户籍的,或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以及在我市进行失业登记的;
粤人社规〔2019〕18号文(须于2024年5月31日前办结业务)
①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外的本市户籍城乡劳动力;
②持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外省在粤务工人员(含在粤就业港澳台人员)。
温馨提示:2023年8月15日前申领的证书按“粤人社规〔2019〕18号”执行,外省在粤务工人员仍可持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人社部门申领补贴;“粤人社规〔2023〕13号”已取消“持我省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人社部门申领补贴”的做法。详情请咨询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