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招聘通告

导语 因工作需要,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雇员,招聘详情见正文。

  中山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招聘通告

  因工作需要,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雇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本次雇员招聘设外勤岗位30名。

  岗位职责:协助做好治安巡逻,卡口值守,交通管理,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案(事)件和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监管场所内收押、巡视、警戒和对被监管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参与消防监督管理,参加抢险救灾,驾驶车辆以及从事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需参加24小时值班备勤。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 报考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1日后出生),身高170厘米(含)以上,裸眼视力4.6(含)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情况,无文身;

  4. 退伍军人,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5.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同等条件下,持有驾驶证E,表现优秀且考核达标优先录取。

  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

  (二)报名资料

  1.《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雇员招聘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正反面);

  3.户口本复印件照片(地址页和本人页);

  4. 学历证书复印件照片(当前已取得的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照片(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

  5. 学历认证资料(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资料(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dgdc.edu.cn/下载中国学位认证报告);

  6.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

  (三)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需将以上报名资料(表格电子版和证件复印件照片)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sshjkfqgafj@126.com),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按“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如:“外勤岗位-张三”。

  (四)咨询答疑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0-23185757(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2.网络报名初审通过后,将由工作人员通知应聘者考试相关事宜,未通过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05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06、考试

  (一)体能测评

  1. 体能测评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2.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及面试。

  (二)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用书,内容主要为公安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进行培训;

  2.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

  07、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工作人员将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二)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中人社发〔2013〕289号)执行,初次体检费用由我分局承担。体检对象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三)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状况、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08、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

  (六)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09、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员,由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两个月)。

  凡是被聘用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培训不合格的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如入职前未持有摩托车驾驶证,须自入职之日起半年内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10、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的薪酬福利按照《火炬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执行,外勤岗位年收入约10万(含五险一金等);

  (二)每月按照实际加值班天数发放加值班费;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各类假期;

  (四)单位免费提供业务培训,免费提供住宿,免费配发工作服装,享受在单位就餐费用减免优惠。

  11、疫情防控要求

  (一)在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期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需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情况、来粤方式等信息。报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需规范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以及接受体温测量。“粤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正常且体温正常(37.3℃以下)的,方可进入考场;

  (三)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已痊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五)如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雇员招聘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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