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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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神湾镇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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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时间 提前2天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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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1、第一阶段:从即日起到2020年2月23日24时,“四类企业”,可提前至少2天办理备案手续。2、第二阶段:2月23日24时之后,受理我镇其他类别企业的备案申请(此类申请可以在第一阶段提交资料)。等待审核受理。咨询电话:86605368、86609339、86605389。
  • 南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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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凡计划复产复工的企业,符合企业复工条件前提下,须至少提前2日(自然日)向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企业复工备案表》(附件1)及《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NQQYFGBB@163.COM邮箱。
  • 港口镇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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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企业对照复工防疫工作“四个到位”要求和《企业复工备案表》11项防控措施,逐项完善防疫措施。同时,所有拟复工企业在申请备案之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登录“粤商通”APP, 邀请企业全员完成个人健康情况申报后才可申请备案。
  • 三角镇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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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全镇各类企业复工,符合复工条件情况下,至少提前2日向镇经信局提出备案申请,提交《企业复工备案表》及《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邮箱:317206576@qq.com经现场复核,予以备案后方可启动复工。
  • 民众镇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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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全镇各类企业复工,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至少提前2日提出备案申请,提交《企业复工备案表》、《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经现场复核,予以备案后方可启动复工。
  • 坦洲镇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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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全镇各类企业复工,须具备《关于加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管理的通告》(市防疫指通〔2020〕2号)所列条件,并至少提前2日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提交《企业复工备案表》及《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由行业主管部门现场复核,并出具书面意见,报坦洲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同意后,企业方可复工。
  • 东凤镇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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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企业复工须在完成复工准备的前提下,执行复工报备复核制度。在复工前,须至少提前 2 日准备好复工备案表、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疫情防控方案、企业员工个人信息登记表、个人健康监测表、防控物资统计表,进行网上备案。
  • 西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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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申请复工的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达到“四个到位”后,须至少提前2日向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地址设在西区办事处南楼408室),并提供企业复工备案表及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经现场复核,予以备案后方可启动复工
  • 黄圃镇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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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全镇各类企业复工,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至少提前2日向镇经信局(镇政府机关大楼五楼510室)提出备案申请,提交《企业复工备案表》及《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经现场复核,予以备案后方可启动复工。
  • 横栏镇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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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规上企业复工须向镇经信局报备,规下企业复工须向辖区所在村(社区)报备,经同意备案后才可以复工。
  • 古镇镇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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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录“粤商通”APP邀请企业全员完成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提前2日通过“古镇企业复工备案网上申请入口”向古镇经信局提出备案申请,提交企业复工备案表、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企业员工个人信息登记表、企业涉疫情发生地人员个人健康监测表、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统计表,经现场复核、予以备案后方可启动复工。未经备案同意的企业,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 火炬开发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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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时间 提前3天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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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按企业类型分二阶段安排有序复工,请企业提前3天提出申请:四类企业、上市公司、总部企业即日起可申请,规上企业、限上企业优先复工申请,申请备案时间不早于3月1日前;提出申请后,网格组将上门检查防控措施和防控物资。
  • 石岐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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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时间 提前2天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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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达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四个到位”后,须至少提前2日向石岐区相关部门备案,并提供扫描件《企业复工备案表》及《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给相关部门邮箱,纸质版现场复核时提交工作人员。经现场复核,报指挥部同意后,予以备案后方可启动复工。
  • 东区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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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榄镇所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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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时间 提前2天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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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流程 1、实行企业复工分批、分时段进行申报,现就相关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月10日至16日,受理复工备案范围:“五类企业”(即: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须、群众生活必须和其他涉及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总部经济企业、上市公司、重点企业及其配套供应商(须提供订单合同等证明资料)。
    第二阶段:2月17日起,受理复工备案范围:其他规上、限上的企业
    第三阶段:其他规下限下企业,时间待定,预计不早于24日。
    2.企业认真对照《企业复工备案表》开展自查、自评,至少提前2日提出备案申请。
    3.填写《企业复工备案表》《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签字,发送扫描件到指定邮箱(xljxj@xiaolan.cn或xljxj306@163.com);市复工申报程序上线后,统一通过该程序申请。

    4.部门检查组实地检查时提交《企业复工备案表》纸质版2份及《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纸质版1份。表格下载:http://www.zs.gov.cn/xlz/zwdt/content/post_1687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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