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出中山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报销比例及范围

职工医保报销待遇(扫码查看详情)


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扫码查看详情)


住院统筹待遇

报销比例:

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付。

门诊统筹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1、参保人在选定的镇街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保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自付30%;

2、在选定的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20%,个人自付80%;

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待遇:

1、参保人一类门诊特定病种的医保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本办法规定的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标准执行。

2、参保人二类门诊特定病种的医保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自付30%。

报销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材料:

1、出院小结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电脑打印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

7、指定的银行存折等

报销条件

1、在职职工由所在用人单位;

2、非本市户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3、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不含随用人单位已参加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4、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5、所在用人单位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本市户籍在职职工;

6、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已积分入学学生。

报销流程

经办程序:

1、到医保科前台交齐所需资料后领取受理回执;

2、不需专家审核的医疗费用报销,受理后20个工作日后,携带受理回执并按回执上的要求到社保局医保科前台办理报销转帐手续,或委托医保科办理转帐手续的自动到帐。

3、已办理了异地工作或异地定居就医登记的,可将相关资料寄到我局医保科,如参保人有需要的20个工作日后我科将结算单寄回给参保人。

4、未办转诊或异地等手续的市外就医,经专家审核属临时外出急诊或符合市外转诊条件的,受理后50个工作日后携带受理回执并按回执上的要求到社保局医保科前台办理报销转帐手续。

办理地址

中山市医保局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办公二区28楼

电话:0760-12333

中山市各镇区医保经办地址电话一览表

异地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条件和备案资料

报销比例

参保人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发生医保费用的80%按规定予以报销。除急诊抢救外,参保人在非选定的备案就医地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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