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方式

导语 2021年9月6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中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方式如下

  中山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方式

  (一)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本市户籍学生)以个人身份或家庭户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有条件的村集体(含村民委员会、经济联合社、农村股份合作社、村民小组等)、居委会可为本村(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持居住证人员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由所在学校为参保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困难群体(含本市户籍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及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由各镇街医疗保障职能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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