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用电报装业务办理指南
导语 中山用电报装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中山本地宝小编整理了一些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办理对象
居民照明: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办理材料
1.客户本人身份证明资料;
2. 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
3、缴费资料(增容无需提供);
4、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5、对申请办理低保户或五保户免费电的,须提供具有民政部门签发的低保/五保有效证件、身份证明资料,并在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五保户认定清单上能够查到对应信息。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
注: 1、个人名义报装:由客户携带本人身份证(正本)亲自办理。(如业主不在中山本地无法亲自办理时,需提交书面个人报装的《授权委托书》提交属地供电分局,由委托人办理相关业务。)
2、户物权或用电主体发生变化时需办理过户业务
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报装登记→签订合同→现场勘查→确定供电方案→装表接电
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
( 1 )向用户提供供电方案的期限,自受理客户正式申请用电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低压客户不超过 7 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 2 )给用户装表接电的期限,自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低压居民客户不超过 3 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客户不超过 5 个工作日,高压客户不超过 7 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各供电局(详细地址请点击查看)
服务热线:95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