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导语 中山最低保障标准有哪些?有哪些人员符合申请低保?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与发布有哪些?下面由本地宝小编来介绍中山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的有关资料和条件。

  我们国家太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均衡,因此并没有国家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与发布

  1、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

  2、设区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差别,分别确定、执行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的调整。

  四、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160元/人/月提高到1201元/人/月,低保对象中老年人、未成年人、在读(本科以下,含本科)学生、单亲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大病患者等分类施保项目每月按低保标准的40%,即480元/人/月增发分类救助金。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

  全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5倍,调整为1202元-1802元/人/月范围内。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6倍,从1856元/人/月提高为1922元/人/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6倍,从1856元/人/月提高到1922元/人/月(含分类救助金和污水处理费增补资金)。

  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基本生活费标准

  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6倍,从1856元/人/月提高到1922元/人/月。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比例(3.5%)调增,从1994元/人/月提高到2064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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