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导语 2021年12月起,中山市全日制就业劳动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
中山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12月起,中山市全日制就业劳动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
2018年7月1日起,中山市执行省政府公布的二类地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非全曰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2015年5月1日起,调整中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政府公布的二类地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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