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三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小学+初中)
导语 2025年中山市中小学新生招生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7日9时至6月3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4日9时至6月11日18时。
2025三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小学+初中)
三乡镇2025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三乡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三乡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跨镇街就读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三乡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三乡镇房产满一年以上(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五)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招生规划
2025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共招40个教学班:光后中心小学6个,鸦岗小学8个,新圩小学5个,载德小学4个,平岚小学5个,白石环小学5个,大布小学3个,雍陌小学4个,合计招生2115人。
三、学位分配顺序
(一)分配顺序
1.第一批次:三乡户籍学生、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第1-5类)和对三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有助推作用的个人或企业相关人员子女(附件1第14类)。
2.第二批次: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第6-13类)、户籍人员的子女和跨镇街就读生。
3.第三批次:入围积分生。
说明:符合“多孩子女申请同校就读”条件的优先录取(附件4)。
(二)学位分配办法
1.三乡户籍儿童、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第1-5类)和对三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有助推作用的个人或企业相关人员子女(附件1第14类)。按划片招生,辖区内学校就近入学(附件2《三乡公办小学学区招生范围》)。“就近入学”以房产(房产要求见本方案第五部分招生相关说明)所在地为依据。
(1)学区学生申请入读人数超过学区学校招生学位数则按入户三乡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超出部分在“大学区”学校安排;若“大学区”学校仍无法解决,则按入户三乡的时间先后顺序由家长在全镇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学区学校进行自主选择。
(2)儿童拥有三乡户籍同时又具备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条件,则优先安排在辖区公办学校。
(3)监护人无固定房产包括租赁住房、集体户、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指小孩与房产所有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儿童学位分配:在分配完监护人有房产的儿童后,家长按子女入户三乡的时间先后顺序在全镇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学校自主选择。未能分配到8个学区公办学位的户籍生,则在镇内东华、南峰、平东和新民等普惠性民办学校(下称“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解决。
(4)大学区划分:全镇公办小学按地域相对就近划分四大学区。第一学区:光后中心小学和载德小学;第二学区:平岚小学和白石环小学;第三学区:鸦岗小学和新圩小学;第四学区:大布小学和雍陌小学。
2.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第6-13类)、户籍人员子女和跨镇街就读生。在学位充足的条件下原则上按照居住地“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在居住地学区学校安排学位。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学位分配说明如下:
(1)学区内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学区学校学位数。优先安排“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第6-13类),其次为“户籍人员的子女”,再次为“跨镇街就读生”。如学位不足,同类学生按照摇号顺序号从小到大由家长在其他学区有学位的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自主选择学位。
(2)公办学校没有学位解决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第6-13类)、户籍人员的子女和跨镇街就读生入读,则按照摇号顺序号从小到大由家长在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自主选择学位。
3.入围积分生。根据我镇公办学位在第一、二批次学生分配后,剩余的学位供家长按积分高低顺序自主选择学校。如公办学位不足则在普惠性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解决。
四、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5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7日9时至6月3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s://smart.zsedu.cn/rxweb),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本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在就读幼儿园找教师协助完成信息登记和验核。
(二)填报志愿
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位新生都必须填报志愿。
1.志愿分类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并自定顺序。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并自定志愿的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
2.填写志愿提示
(1)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
(2)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报读公办学校须为第一志愿,且只需按房产所属片区填写一个公办志愿。
(3)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三)现场报名登记
1.三乡户籍学生、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第6-13类)、户籍人员的子女和市内跨镇街就读生,到居住地辖区学校现场报名点登记。
时间:2025年6月14日(周六)上午8:30-下午4:00。
主要审核材料:
(1)三乡镇户籍学生:儿童户口簿、监护人住房证明材料。
(2)教育政策优待人员(6-13类):按附件1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户籍人员的子女:出生证或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材料;监护人户口簿。
(4)跨镇街就读生:户口簿、小孩出生证或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材料;监护人在三乡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一年以上相关证明。
无房产住户:先到租赁房或集体宿舍辖区学校现场办公点登记,然后由镇教育部门在同批次中最后统筹安排学位。
2.入围积分生。按积分高低顺序现场选择学位(现场选择学位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四)录取与公布
经学校对现场登记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和镇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复审后,通过“招生入学平台”按“批次”进行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辖区学校学位数的特殊情况按招生办法进行统筹安排)。录取后在微信公众号“三乡发布”公布录取名单。
(五)入学注册
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新生可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被第一批次志愿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放弃录取的新生,应在录取结果发布2日内登录“招生入学平台”完成“放弃录取”操作,方可参与下一批次志愿投档。逾期未到公办学校注册的视为放弃本镇公办学位,安排民办学校就读。
(六)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五、招生相关说明
(一)学位分配时住房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房、户所属区域不一致,按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安排学位。
2.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以房产证建筑面积为准);该房产产权一年以上(期限为2025年8月31日止),没取得房产产权证的,以在自然资源局备案的备案表为准。
3.非直系亲属使用共有房产申请学位,房产面积要求监护人占有面积超过50平方米。
4.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位,户籍在一起的按房产学区安排,户籍不在一起的视为无房产由镇教育部门在同批次中最后统筹安排。
(二)户籍人员的子女必须出具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三)符合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学生未能分配到公办学校学位,三乡镇人民政府在本镇内普惠性民办小学购买学位解决。自愿选择其他学校就读,不能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相关待遇。
(四)招生期间,新入户本镇学生如因公办学位安排完毕,原则上安排在有学位的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2025年9月1日(含)后新入户学生本学期不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政策。
(五)本镇在编在职教师子女申请本校学位可优先安排。
(六)原则上不接受违反《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原则的各类群体子女的择校申请。
(七)任何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申报学位,一经发现取消原学位,涉嫌违法行为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六、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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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2025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5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三乡镇户籍的适龄少年;
(二)符合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三乡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跨镇街就读生:本市户籍适龄少年、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三乡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三乡镇房产满一年以上(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五)参加当年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二、招生规划
2025年秋季我镇初中一年级共招20个教学班,学生1100人,其中三乡中学550人,博爱中学550人。
三、学位分配顺序
(一)第一批次:三乡户籍学生、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第1-5类)和对三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有助推作用的个人或企业相关人员子女(附件1第14类)。
(二)第二批次: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第6-13类)、户籍人员的子女和跨镇街就读生。
(三)第三批次:入围积分生。
说明:符合“多孩子女申请同校就读”条件的优先录取(附件3)。
四、学位分配办法
(一)第一批次:三乡户籍少年、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第1-5类)和对三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有助推作用的个人或企业相关人员子女(附件1第14类)。按“划片招生”和居住地“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原则分配学位。若片区学校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学位数,则按入户三乡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超出部分在全镇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公办或南峰和平东等普惠性民办学校(下称“普惠性民办初中”)进行自主选择,具体划分如下:
1.三乡中学片区:招收光后中心小学、载德小学、平岚小学、鸦岗小学、白石环小学、平东学校、南峰学校、三鑫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2.博爱中学片区:招收新圩小学、雍陌小学、大布小学、新民学校、东华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3.其他说明:
①居住地位于振华社区、圩仔、岗泉、平东、平南、南龙、乌石、桥头、白石等村(居)行政范围,凭房产资料可以选择申请三乡初级中学;
②居住地位于新圩、茅湾、古鹤、前陇、西山、雍陌、塘敢、大布等村(居)行政范围,凭房产资料可以选择申请博爱中学。
(二)第二批次: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第6-13类)、户籍人员子女和跨镇街就读生。
分配顺序按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第6-13类)、户籍人员子女和跨镇街就读生顺序安排学位;学位不足时,同类学生按照摇号顺序号从小到大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政府在镇内普惠性民办初中购买学位解决。
(三)入围积分生。根据我镇公办学位在第一、二批次学生分配后剩余的学位情况,家长按积分高低顺序自由选择学校。如公办学位不足则在普惠性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解决。
五、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5年公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4日9时至6月11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s://smart.zsedu.cn/rxweb),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本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随迁人员子女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进行报名登记。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在就读小学找教师协助完成信息登记和验核。
(二)填报志愿
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位新生都必须填报志愿。
1.志愿分类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并自定顺序。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并自定志愿的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为第一志愿。
2.填写志愿提示
(1)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
(2)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报读公办学校须为第一志愿,且只需按房产所属片区填写一个公办志愿。
(3)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三)现场报名登记
1.三乡镇户籍学生、教育政策优待人员(附件1第6-13类)、户籍人员的子女和市内跨镇街就读生,到居住地辖区学校现场报名点登记。
时间:2025年6月14日(周六)上午8:30-下午4:00。
主要审核材料:
(1)三乡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生手册、户口本(按居住地择校还需提供房产材料)。
(2)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少年:按附件1的人员类别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3)户籍人员的子女:出生证或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监护人户口簿、房产材料。
(4)跨镇街就读生:监护人户口簿、小孩出生证或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材料、监护人在三乡镇缴交社保、房产证等相关证明。
2.入围积分生。按积分高低顺序现场选择学位(现场选择学位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四)录取与公布
经学校对现场登记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和镇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复审后,通过“招生入学平台”按“批次”进行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辖区学校学位数的特殊情况按招生办法进行统筹安排)。录取后在微信公众号“三乡发布”公布录取名单。
(五)入学注册
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新生可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被第一批次志愿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放弃录取的新生,应在录取结果发布2日内登录“招生入学平台”完成“放弃录取”操作,方可参与下一批次志愿投档。逾期未到公办学校注册的视为放弃本镇公办学位,安排民办初中就读。
(六)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六、招生相关说明
(一)学位分配时住房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房、户所属区域不一致,按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安排学位。
2.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取得该房产产权一年以上(期限为2025年8月31日止),没取得房产产权证的,以在自然资源局备案的备案表为准。
3.非直系亲属使用共有房产申请学位,房产面积要求监护人占有面积超过50平方米。
4.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位,户籍在一起的按房产学区安排,户籍不在一起的视为无房产由镇教育部门在同批次中最后统筹安排。
(二)户籍人员的子女必须出具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三)符合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学生未能分配到公办学校学位,政府在本镇内普惠性民办初中购买学位解决。自愿选择其他学校就读,不能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相关待遇。
(四)招生期间,新入户本镇学生如因公办学位安排完毕,原则上安排在有学位的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2025年9月1日(含)后新入户学生本学期不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政策。
(五)本镇在编在职教师子女申请本校学位可优先安排。
(六)原则上不接受违反《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原则的各类群体子女的择校申请。
(七)任何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申报学位,一经发现取消原学位,涉嫌违法行为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七、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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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5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5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7日9时至6月3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6月4日9时至6月11日18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s://smart.zsedu.cn/rxweb),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本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拟就读镇街,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在就读学校找教师协助完成信息登记和验核。
(二)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面向本镇街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共四种类型。
2.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面向本镇街属地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3.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4.积分入围学生选择镇内外民办学校就读需填报志愿。
(1)积分入围生可填报志愿选择镇内外的民办学校,通过摇号被镇内普惠性民办学校录取的,仍能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政策;
(2)选择志愿的学校录取不成功,还有一次按积分高低顺序现场选择学位的机会(现场选择学位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5.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2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镇街教育部门将在6月22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
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志愿的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用于补录,计划类别由镇街重新核定。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
(五)入学注册
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新生可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被第一批次志愿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放弃录取的新生,应在录取结果发布2日内登录“招生入学平台”完成“放弃录取”操作,方可参与下一批次志愿投档。
(六)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需继续招生,须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9-11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报读本镇街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可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录满为止。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由有学位的学校补录。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三、咨询方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学】可获报名时间,手机+电脑端报名入口,2025中山市直属中小学,各镇区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入学最新政策,官方咨询电话,学位预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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