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贷款材料
导语 中山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中山市公积金贷款材料的相关材料,希望能帮到您。详见下文。
办理时,除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房屋共有权人、原业主的个人基本材料,及现场填写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
2、评估报告;
3、首期收据及银行盖章的交易凭证;
4、原业主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证及土地证);
5、用于还款的银行存折(卡)。
注:异地缴存职工需提供缴存地、户籍地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有效期为三个月)。
详情请参阅“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中山公积金查询入口、公积金个人缴存指南、个人缴存政策、提取所需材料、网上预约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