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贷款材料

导语 中山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中山市公积金贷款材料的相关材料,希望能帮到您。详见下文。

  办理时,除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房屋共有权人、原业主的个人基本材料,及现场填写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

  2、评估报告;

  3、首期收据及银行盖章的交易凭证;

  4、原业主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证及土地证);

  5、用于还款的银行存折(卡)。

  注:异地缴存职工需提供缴存地、户籍地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有效期为三个月)。

  详情请参阅“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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