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提高低保分类救助标准
导语 中山市加大精准救助力度,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提高低保分类救助标准,提高了多少呢?中山本地宝小编整理了一些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中山提高低保分类救助标准
1、低保家庭中无子女的“双老家庭”、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和长期患重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按照低保标准40%增加每月生活保障金(按现行低保标准,提高后的分类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52元),重度残疾人对象继续按现行中山市残疾人补助标准发放补助金。
2、城镇“三无人员”每月保障金相应调整为901元/人(含最近生活保障金629元、分类救助252元、医疗补贴20元)。
中山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在中山市范围内有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村)民。
中山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
1、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1份;
2、申请家庭户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家庭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各1份);
5、家庭成员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包括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房屋、债权等情况。提供拥有项目的复印件1份,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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