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居住证多久需要签注一次?

导语 一年。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中山居住证多久需要签注一次?

  一年。《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我市办理居住证签注可到公安机关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业务办理点办理。

  居住证的办理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居住证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0〕6号)规定:公民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补、换领居住证,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20元;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不收费。

  在我市范围内变更居住地址的,需要重新申报居住地址吗?未及时变更会产生什么后果?

  需要。《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并经核实流动人员已搬离的,工作人员将对其居住登记和居住证进行注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中山居住证初次申领、签注、补办、注销网上办理入口/流程/材料证明、现场办理点/预约入口、咨询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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