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申领居住证时需要再次提交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吗?
导语 需要。根据省公安厅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业务的相关文件要求,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交现居住地的地址证明材料,确保居住地址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申领居住证时需要再次提交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吗?
答:需要。根据省公安厅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业务的相关文件要求,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交现居住地的地址证明材料,确保居住地址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法定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需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4、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
5、线下办理需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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