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中山市2026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居民医保”保费按年征收,错过要再等一年!
参加2026中山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需要注意哪些?
一、时间安排
1.申请期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扣费期
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待遇享受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参保对象
1.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2.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持本市居民居住证人员(含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3.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中职技校学生(含民办中职技校)。
4.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基础教育学生(幼儿园至高中阶段)。
5.国家、省和市规定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人员。
三、缴费标准
四、缴费方式
(一)已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人员:请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按缴费标准在原扣费银行账户存足2026年度全年医保费用,以便扣缴
可登录“粤税通”或支付宝"粤省事"小程序查询是否扣费成功。
未绑定银行卡扣费或代缴不成功的,请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粤税通”或支付宝"粤省事"小程序自行清缴。
(二)首次或重新参加居民医保:请于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中山医保微网站”参保缴费专区或到就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三)困难群体的居民:困难群体(含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及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由各镇街医疗保障职能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规定应当由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由资格认定地所在镇街财政给予补助。
五、注意事项
1.参保人因户籍迁出本市、就业、出国(境)等原因,不再参加2026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请于202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停保手续。
2.参保人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居民原则上按居住地参保,若选择在中山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先暂停原参保地的居民医保。
3.城乡居民成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请及时到本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广发、农商)8大银行各营业网点申领或换发社会保障卡,并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医保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