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导语 中山自2017年6月12日起,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具体信息来一起看看~

  为方便跨省市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自2017年6月12日起,我市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接续平台),职工可直接前往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一、从外地转至本市

  (一)申请条件

  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二)受理地点

  我中心各办事处以及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我中心服务窗口。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向我中心受理网点提供外地转入相关材料;

  2、受理网点审核,并将结果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转出地中心;

  3、转出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

  4、我中心确认资金到账,并通知申请人。

  (四)所需要资料

  申请人自己办理的所需要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申请表》可在我中心网上下载或在中心前台现场填写);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2);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二、从本市转至外地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完整准确,且已办理账户封存手续的,可在外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向该中心申请将在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我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中山公积金查询入口、公积金个人缴存指南、个人缴存政策、提取所需材料、网上预约指南。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