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升级工作已顺利完成,自2025年10月11日(星期六)起,全面恢复业务办理。
一、业务范围
自2025年10月1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各个渠道业务恢复正常办理,各单位及个人可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
二、相关事项
自2025年10月4日起,市公积金中心已逐步恢复缴存托收业务(含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不含跨行托收),停业期间已登记的归集托收均已完成扣款,请各缴存单位根据实际扣款情况办理次月公积金业务或重新登记缴存。
停业期间延迟审批的各类提取业务(如委托贷款提取、租房提取等)正在恢复审批和转账,由于存量业务较多,请耐心等待。
停业期间应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将于2025年10月11日起统一发起划扣。此次扣款不计罚息、不记逾期、不影响个人征信。请各位借款人务必在2025年10月11日前存入足额资金并保持银行卡有效状态。2025年10月11日当天扣款失败后,将于2025年10月12日开始计算罚息并报送个人征信。
三、温馨提示
系统升级后,部分渠道或功能可能有所调整,如在操作过程出现异常或存在疑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45或12329反馈,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留言处理。
业务恢复初期,各服务网点业务量可能较为集中,建议您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可以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业务,以避免人群聚集和长时间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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